亲戚借钱写借条必须要证明人吗?
一、 亲戚借钱写借条必须要证明人吗
亲戚借钱写借条不一定要证明人,一般性的打借条只要只要自己一个人手写借条注明借款用途、金额数字,还款计划、日期落款。如果有第三方在场,也包括亲属。说明此借条更具有保障,证明力也更强。如果此见证人是跟双方均无关的第三人,如果以后发生纠纷,此第三人做出的证明,证明的效力更强。无论是手写的还是打印版,只要签字是对方亲自、自愿签署的,就具有法律效力;录音中需要有对方承认此债务存在的话才能证明债务真的存在。
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二、借条的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等约定;
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
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
对于借条的出具,应当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的程序和相关要求来进行办理,特别是借条的法律效力认定上,一般只需要由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自愿签订就可以具备法律效力,证明人并不是必要的构成要件,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根据相关规定借条不写此据可以吗?
一、根据相关规定借条不写此据可以吗
1、借条用不用写此据无所谓,主要是内容符合规定,并且借款人签字既有法律效力。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2、加上此据的好处:"此据"就意味着借条内容结束,增加了涂改借条的难度,换一句话说就是防止别有用心的人在借条后面加内容。
3、此据:一些文书的惯用结尾。
借条、收条、欠条,用此据。证明用此证或特此证明。通知用特此通知。公告用此告或特此公告。布告用此布或特此布告。通告用特此通告。留言条用特此留言。声明用特此声明。
二、借条书写是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①标题要表明条剧的性质,标题与正文不留空行。
②表明借款目的。注明借款用途能够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事由抗辩。
③出借方式。最好就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交付钱款,必要时可以在借条中注明借款人的银行账号。
④出借人。姓名全名,且应与身份证记载一致,姓名可重名,但身份证号唯一。
⑤借款金额。借款金额应当写明币种,阿拉伯数字和大写数字应同时写明,避免串改。
⑥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借贷利率划定了"两线三区","两线三区"的第一根线就是年利率未超24%的,属于司法保护区;第二条线是年利率36%以上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属于无效区。年利率24%-36%之间是自然债务区,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的,法院不予支持;借款人已经支付的,法院也不保护。尽量采用年/月百分比的方式表述。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或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⑦借款期限明确,借期也应大写。
⑧管辖法院。建议约定为出借人户籍所在或经常居住地有管辖权的法院。
"此据"与"特此证明"等字样一样,都是表示文书正文部分已经结束。对于债务关系来说,若是在结尾部分加上"此据",那么之后若是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变更了借条的内容,是不能在原来的借条上进行修改的,而是需要重新写一份新的借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