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的类型有哪些

2023-08-09 来源:蚌埠经济纠纷网 浏览:2736次

我国民法通则仅在第93中条对无因管理作了原则性的规定,相关的司法解释也没有对无因管理作出细化,国内外学者对无因管理的类型在学理上作了不同的分类。如我国台湾学者郑*波根据是否具备无因管理的主客观要件将无因管理分为无因管理和准无因管理(亦称不真正无因管理)。无因管理完全具备无因管理的主客观要件,准无因管理只具备无因管理的客观要件,而不具备无因管理的主观要件。准无因管理又可分为三种类型:不法管理、误信管理和幻想管理。我国台湾学者王*鉴根据管理人没有法律上的义务,管理人主观上是为他人或为自己,将无因管理分为真正无因管理和不真正无因管理。真正无因管理中,根据管理人履行义务适法状态,分为正当的无因管理(或称适法的无因管理)和不正当的无因管理(或称不适法的无因管理)。不真正无因管理分为误信管理和不法管理两种类型。我国大陆学者多采用台湾学者王*鉴的分类方法,如江-平、洪*军等。不同类型的无因管理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

真正无因管理是管理人具有为本人管理意思,无法律义务而为本人管理事务。这种无因管理产生两方面的法律效果,

一是阻却违法性。使无因管理成为合法行为,以排除对他人事务干涉的侵权性。

二是在管理人与本人之间产生法定的债权债务关系。

不真正无因管理是指在管理人明知系他人事务,却故意当成自己事务或误信他人的事务为自己的事务或误信自己的事务为他人的事务而加以管理的情形下,本人主张为无因管理的。不真正无因管理的法律效果为:

一是不能阻却违法性,即不真正无因管理仍属违法行为;

二是往往加重管理人的责任。

经济热点

电话:151-5522-4343

邮箱:568604729@qq.com

微信:15155224343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燕山路冠宜大厦1号楼20层

添加律师微信
微信咨询律师
蚌埠经济律师网是互联网+专业律师咨询平台,拥有专业的经济律师团队,专业办理各种复杂经济案件。本站关键词:蚌埠著名经济律师|蚌埠知名经济律师|蚌埠著名民间借贷律师|蚌埠著名合同律师排行榜|蚌埠著名抵押律师|蚌埠知名担保律师|蚌埠著名借款诉讼律师|蚌埠知名十大经济律师|蚌埠合同案件知名律师|蚌埠经济案件最好的律师|蚌埠货款案件最好的律师事务所|蚌埠最好的律师|蚌埠知名律师排名|蚌埠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蚌埠律师前十名|蚌埠案件律师排名|蚌埠最有名的经济案件律师|蚌埠合同案件金牌律师|蚌埠十大民事律师|蚌埠律师|蚌埠经济律师|蚌埠最好的律师|经济案件没有哪个律师是最好的|经济案件没有哪个律师事务所是最好的|蚌埠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合同案件

风险提示:经济纠纷案件没有哪个律师是最好的,也没有哪个律师事务所是最好的,请理性判断律师的业务水平。

备案号:皖ICP备2023028665号-7 法律声明